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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职工年平均工资递增15% 泰州市高港试水工资协商保证金制
来源:gzgh 时间:2011-07-14 浏览: 字体: [ ]

确保职工年平均工资递增15% 泰州市高港试水工资协商保证金制

 

工资协商保证金制度是泰州市高港区总工会加强和创新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五项制度之一,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通过赋予工会组织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不断提升工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工资协商保证金制度,对全区各类企业,由税务部门在代征工会经费的同时,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代收工资集体协商保证金。

与税费不同的是,该保证金主要用于推动企业认真履行工资协商制度,如果企业职工对工资协商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且职工工资年增长率达到7%18%,该保证金将在年底全额返还给企业。如果达不到以上标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高港区委书记王建说,职工群众是社会群体的主体组成部分,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在劳资利益协调、职工诉求表达、劳资矛盾调处、职工权益保障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转型升级。

2006年开始,高港开始推行由工会、企业、职工代表三方介入的工资集体协商柔性机制。口岸船舶有限公司通过工资协商,一年两次为职工加薪,让职工体面劳动。江苏能建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为农民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该企业工会在平时工作中,了解到了职工的心声,掌握详细数据,通过多次协商,企业全年拿出46万,为302名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给农民工以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集聚,提高了企业竞争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公司负责人郭宏鹤说。

虽然建工会的290多企业工资协商建制率达到100%,但工会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工资协商仍停留于形式、走走过场。

去年年底,一名企业职工就曾向该区总工会写信反映:虽然企业在工资协商时承诺过对所有职工实行同工同酬,但外来务工人员依然无法与本地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这一情况引起高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今年,该区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以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地区“十二五”规划,并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对工资集体协商“动真碰硬”,全面推行工资协商保证金制度。“劳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共同协商决定工资,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该区总工会主席张琴说,这项制度既是新的工资决定机制,又是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也加速了政府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换。

与此同时,该区还将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工资集体协商执行到位的企业予以鼓励。

按照规定,华强照明每年必须缴纳近20万的工资协商保证金。企业工会有关负责人韩久旺说,“企业工会组织设于企业内部,开展组织活动,受约束较多,保证金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工会组织吃了颗‘定心丸’,工资集体协商将更有效更实在。”

“事实上,保证金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民主,并不是强加给企业的‘负担’,在执行过程中,比如工资增长率的问题,区总工会将积极指导基层工会,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增长目标。”张琴说。

根据高港“十二五”规划,该区力争每年职工平均工资以15%的速度递增。(江苏工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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