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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来源:gzgh 时间:2008-07-15 浏览: 字体: [ ]

 

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

二、 200871日至 2009630日期间,市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

1.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